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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道公司多措并举规范项目合同管理
来源:工经部 作者:付雯娟 发布时间:2013-09-22 浏览次数:9275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为预防和规避项目建设法律风险,加强合同管理,航道公司采取多项措施,持续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在保证其规范化、标准化的同时,也提高了合同风险的管控水平。

  首先,重点推广使用股份公司的常用合同示范文本。航道公司需签订的合同文件,业主方没有强制要求的,均以此示范文本为准,业主方有强制要求的,也积极通过谈判,加入示范文本的关键条款。经过一段时间的推行,工程合同的规范性得到明显提高,为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也有效避免了日常合同管理过程中重复起草合同文本的现象,防范了重复起草潜在的法律风险。示范文本的推行,在提高项目合同规范化水平的同时,也带动了机关部门的业务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是继续完善合同签订前的评审工作。目前,航道公司的合同审批程序均按合同类型进行有区别的风险控制与评审,并明确了评审的组织与具体分工,权责分明。在审批流程中,相关部门提出合理的完善意见,增强了合同内容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三是建立合同管理的长效机制。今年,航道公司深入推行管理提升工作,工经部门根据阶段工作安排,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出台了系统的管理制度,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管理重点工作的开展方法,并着重强调了合同管理工作的连贯性,对各项目部建立健全验工计价、成本管理等有关资料台账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执行依据。

  合同管理风险的有效规避,对于项目效益的提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航道公司将继续探索实行统一的合同管理模式,为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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