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司资金支出行为, 2015年1月15日起,公司各项目、各部门将开始实行新制定的资金支出审批办法。 新实施的资金支出审批办法严格执行“四不”原则,充分体现了财务制度刚性要求:一是管理费用审批及支付程序将严格按照费用报销管理实施细则执行,超出标准的,一律不得报销;二是投标前和中标后需现金缴纳的各类保证金,依据标前风险评估决策结果进行办理,未通过标前评审决策的项目一律不予办理支付手续;三是各项资金支出业务办理完毕后,资金使用申请单位、业务管理部门应密切关注资金使用用途,确保资金的合理流向,不能挪作他用;四是项目保证金、产权交易保证金、投资款项以及其他大额资金使用申请的项目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资金回笼负领导责任。 新实施的资金支出审批办法有效了防范和规避资金操作风险,促进了资金的安全流动和有效使用,是做实效益型企业的重要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