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根据股份公司要求及集团公司推进方案的要求,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9月22日起,由集团领导带队、按“四不两直”方式对新开及完工比例不足50%的工程项目及各子分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进行督察。
本次督察的主要依据有:股份公司有关精细化管理的制度办法、集团公司精细化管理手册及相关制度办法、集团主要领导精细化管理动员会及持续推进会议的讲话安排及要求等。
本次督察的对象有两个:一是各子分公司与局直属指挥部(项目部)。督察的重点内容是:1、管理体系建设;2、控制体系建设及运行;3、精细化管理动员、宣贯、宣讲;4、新开及完工比例不足50%的项目的责任成本测算情况;5、物资、设备采购(租赁);6、薪酬管理;7、精细化工作的进展。等等。
二是各项目部。督察的重点内容是:1、精细化管理体系的建立及机构人员配备; 2、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贯彻落实; 3、项目责任成本分解、核算等情况;4、一般员工绩效;5、劳务分包管理、主要物资、设备管理等情况。等等。
本次督察活动将持续至十月中、下旬,对各受检单位严格按督察评分表进行评分,对不满足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