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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把握好“督”与“导”的关系
来源:集团公司党委工作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8-20 浏览次数:33711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以督促检查推进工作落实,以具体指导推动任务进展,这是我们党开展工作的重要方法,也是搞好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保证。中央派出45个督导组,目的正在于此。所谓督导,就是既要督查又要指导。只督不导,督就会缺少方向感;只导不督,导就少了力度。不督不导,那就成了“泥菩萨”。督导组不辱使命,就要把握好“督”与“导”的关系,从严要求做好督查工作,从实际出发做好指导工作。

  督导工作的“督”,体现为一个“严”字。要坚持严字当头,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对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一个环节都督导到位、严格把关,抓住关键不撒手、突出重点不放松。换句话说,就是不能当“老好人”,而要当“黑包公”。坚守底线,对有不足之处的,应明确指出,帮助弥补;对问题较多、工作不力的,应责其纠正、加大工作力度;对走过场的,应严肃批评,令其重新进行。坚持原则,对领导干部思想认识肤浅空泛的、查摆问题避重就轻的、自我剖析浮光掠影的、没有把自己摆进去的,都要及时指出,予以纠正。尤其是那些与中央要求不符的、达不到的,该“补课”的就要“补课”,该“回炉”的必须“回炉”。

  督导工作的“导”,表现在一个“实”字。“四风”问题普遍存在,但具体到某个地区或单位,有共性也有个性,表现不尽相同,不能搞“一刀切”。因此,对被督导单位的指导,要坚持把中央精神对接各单位的具体实际,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找准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比如,对听意见、找问题不大上路的,就要帮助分析原因,指出怎样才能听到真意见、找到真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抓不住重点或视而不见的,就要帮助矫正和纠偏,促使其查找并解决突出问题、紧迫问题;对未把重点放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身上的,要及时提醒,真正“把自己摆进去”。

  督得如何、导得怎样,直接关系活动成效,直接影响群众信任。中央督导组一定要按照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督导措施,严格督导过程,提高督导质量,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交出一份让中央放心、让群众满意、让被督导单位敬佩的答卷。

  《人民日报》(2013年08月20日0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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